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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概况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医疗保障局于2019319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实现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吉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的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落实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拟定我是医疗、生育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七)负责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管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公用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十)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疗保险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险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十三)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十四)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中共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委《关于印发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榆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医疗保障局下设5个行政科室和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行政综合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基金监管科、稽查科、待遇保障科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和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三康路和泰一号院三号商业楼

            城乡居民医保咨询电话:0431-83850067

            职工医保咨询电话:0431-83850070

            办公电话:0431-8385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