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有效的监督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任务、职责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不同特点,做好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同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和其它党委的沟通,密切同各部门党组织的联系。
二、主要职责
市直机关党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搞好理论学习,协同市委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及党规党法的教育工作。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有关要求定期参加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汇报。
(五)、负责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领导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党员代表大会,选择出席市党代会代表。
(六)、组织机关党组织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各种文体活动,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七)、对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和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直机关工委设立四个职能委员会和一个办公室。
(一)、机关纪工委
机关纪工委是市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市纪委和市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主要职责: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查处机关党员违纪案件。
(二)、工会工委
机关工会工委是市总工会的派出机构,受市总工会和市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工会组织建设规定,指导市直各部门基层工会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管理工作。
(三)、团工委
团工委受团市委和市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团的工作规划,指导机关基层团组织搞好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团员的管理和团员、青年的教育工作。
(四)、妇工委
妇工委受市妇联和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主职职责:负责制订市直妇女工作规划;指导各单位妇女组织搞好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
(五)、工委办公室
基层工委办公室是工委内设机构,负责工委日常党务工作、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四防安全、文秘档案等项工作,为领导搞好服务。
四、人员编制
市直机关党工委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