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冬季重点领域场所风险特点,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的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含物流仓储仓库、城市配送站、物流中转站)。
(二)整治内容
1、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2、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仓储场所,当事人在订立相关租赁合同时,是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3、是否落实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制度。
4、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7、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8、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9、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10、是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是否违规电焊、气焊。
11、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12、是否违规将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13、是否擅自改变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14、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
15、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16、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或微型消防站,并制定实施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门职责分工
住建部门:负责核查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建筑用房的审批手续。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和冷库、冷链企业开展巡查执法,严格依法处理违法建设工程。
公安部门:在公安部出台具体规定前,按照《消防法》、领导讲话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总储量10000吨以下的粮库、500吨以下的棉库、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500万元以下的仓储超市、可燃物品仓库、堆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仓储进行排查和整治。
工信部门:负责对商贸服务业所属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和汽车、旧货、成品油等流通行业所属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内的化工(危化品)、化学制药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储存的物流仓储企业场所进行查处。负责对物流仓储企业场所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依法实施安全监察。
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约谈全市邮政、快递企业总部,对邮政、快递企业分拨(转运)中心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消防教援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
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政府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网格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摸清本部门负责领域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物流仓储企业场所。
(二)突出重点整治。各属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内容,统筹推进,加强调度。要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进行严格排查清理,坚决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属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报送,工作方案及相关动员部署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至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月7日起至整治结束,每周五14时前报送本级政府、本部门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和《全市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给消防救援委员会和安委会。
相关文件: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