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落实打造吉林区域品牌
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2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落实打造吉林区域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打造吉林区域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吉林区域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4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水平服务供给,深挖高质量发展潜力,发挥“一主”引擎作用,彰显区域品牌实力,促进长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标准引领。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高品质的需求为核心,将绿色、低碳、环保作为全新质量属性,快速熟悉、融入吉林区域品牌标准体系和认证机制,通过高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塑造优质优价优服务的品牌形象,提高吉林品牌的长春含金量。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主导。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激发企业提升质量和建设品牌的内生动力,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和监管,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推行第三方认证,发挥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等作用,形成品牌推动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对长春区域品牌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聚焦长春特色优势产业,挖掘品牌潜力,赋能品牌价值,推动实施品牌战略,形成品牌建设整体规模效应,实现品牌建设新的突破。
二、工作目标
落实“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认证工作,推动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向区域品牌升级,重点围绕吉林大米、鲜食玉米、吉林牛肉、吉林鹿茸等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安全优质绿色产品,打造吉林农产品和食品品牌;围绕冰雪旅游、乡村旅游、森林休闲康养和养老服务等产业,打造吉林服务品牌;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重点消费品、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产业,打造吉林制造品牌。到2025年,长春地区获证主体达到20家,认证证书达到30个,发布吉林区域品牌团体标准5个,全社会品牌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质量水平大幅提升。
三、工作任务
以“三大品牌建设工程”为核心,通过“标准+认证+标志+文化”,突出长春地域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文化优势,加快培育长春区域内“标准高、特色强、质量好、品牌响”的吉林农产品、吉林服务、吉林制造区域品牌。
(一)农业产业优质品牌建设
打造“长字号”农畜产品品牌,增强农业产业品牌规模、质量、含金量、影响力,构建现代农业品牌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品牌推介联盟、第三方认证机构等组织作用。重点开展区域公用品牌认证工作,到2025年认定50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8个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6个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1. 大米
规范长春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与管理。把经济发达核心地区作为产销合作重点,引导骨干企业在主销区城市建立长春大米直营店、大型商超销售专柜和农贸市场销售网点,拓展网络销售渠道,提升长春大米的市场竞争力,扩大长春大米区域品牌影响力,打造长春大米“白金名片”。(责任单位: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
2. 玉米
围绕公主岭市“中国玉米之乡”,借助展会、社区等多平台活动,通过特装展示、产销合作等多方式,持续拓展线上与线下销售网络,在做好津长、长杭等对口合作的基础上,努力做好长春粮食在重点区域的推介推广,大幅提升长春鲜食玉米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打造长春鲜食玉米“黄金名片”。(责任单位: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
3. 牛肉等优质畜产品
依托产业集群优势,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创新发展模式和营销手段,深化“三品一标”普查监测,不断推进认证结果采信机制,全面推动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向区域品牌升级,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发展。重点围绕肉牛、生猪、肉鸡和梅花鹿四大类产品,打造长春畜产品“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工信局)
4. 特色经济林产品
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到2025年,在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农安县、德惠市等县(市)区通过对林业产业基地开展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的新建和提升工程,建设包括林下中药材、木质原料林、经济林干果、花卉苗木和林下生态养殖在内的“4+1”个现代林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服务业特色品牌建设
对外发挥冰雪旅游、避暑旅游等产业项目优势,对内打造乡村旅游、康养和商贸新业态,推动文创强市,增强服务品牌附加值,通过千亿文旅集群打响长春文旅服务品牌。构建以数字化、智能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交通运输体系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品牌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化服务品牌体系,推动生产型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量高端延伸。到2025年,全市力争实现游客接待量1.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3000亿元。
1. 旅节庆品牌。深化“两极带四季”战略,深挖长春“消夏避暑”“都市冰雪”品牌价值,高质量举办长春消夏艺术节、长春冰雪节,加强神鹿峰度假区、长春冰雪新天地、这有山等项目品牌建设,推进四大滑雪场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不断提升产业规模和项目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2.文旅创意产业。推进“长春文化创意城”建设,打造1个千亿级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世界级影视文化产业基地。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夜间文旅集聚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国字头”品牌项目创建和建设工作,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3.森林生态旅游。以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特色品牌、培植龙头企业和带动林农增收为核心,着力打造净月潭风景名胜区、莲花山旅游度假区、九台区庙香山旅游区和长春平原近郊乡村林业生态旅游区,发展山地森林生态、冰雪旅游和休闲度假产品及相关产业,打造国际知名森林和冰雪风景名胜区。(责任单位:市林园局)
4.乡村旅游产业。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重点打造长春—双阳、长春—九台、长春—公主岭、长春—农安、长春—德惠(榆树)5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举办“农民丰收节”“采摘节”“开镰节”等节庆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介。加大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广力度,扩大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养老服务产业。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双轮驱动,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精准幸福养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长春养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6.商贸流通产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引进新业态、发展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拓展全渠道,扩大品牌辐射范围、品牌销售体量,加强实体零售创新、老字号品牌振兴、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商贸物流降本增效等工作。推动传统商业向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转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交通运输产业。研究整合交通运输各业务领域数据资源,启动长春市智慧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25年,实现长春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执法、服务“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的目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现代文化产业。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艺术创作提质升级,深化“四季长春”全国油画名家绘长春写生创作活动,优化长影周末音乐会,扶持大型舞台剧目、特色演艺作品创作生产,提高城市艺术精品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中央歌剧院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长春工作站建设,推动现代文化产业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9.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相关行业数据中心建设进程,提升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科学性,加快提高智能服务水平,提升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构建更高水平、更全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品牌。(责任单位: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先进制造业领航品牌建设
突出一汽、中车等制造业产业优势,加大在光电信息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品牌创新和升级,全面提升以食品深加工为主的重点消费品领域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支持制造业从产品、产业到品牌的智慧、智能转型,扩大品牌价值和溢价水平,特别是汽车制造业,到2025年,实现自主品牌汽车生产能力1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50万辆。
1.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建设“工业强市”,支持民族汽车品牌做大做强,全面提升整车产能,推进传统整车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品牌以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为主,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示范城市等,促进新能源汽车超越发展,构筑新能源汽车高端产业链。通过推动智能网联测试基地建设,推动华为、百度等技术中心落位,促进智能网联突破发展,示范引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 重点消费品产业。以食品及周边产品为重点,以园区和产业集群为依托,结合我市各地农产品加工业特点,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按照“三同”要求,开展“三品”工程试点。增加中高端农副产品供给,大力发展营养与健康食品,深入发展传统特色食品,培育发展绿色生物降解材料。完善优质原料供应品质,深入发展传统特色食品,将现代技术与传统工艺相结合,推动传承创新,产品升级,着力提升传统农产品加工业优势,加快形成新业态、新产品竞争力,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新字号”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 装备制造产业。全力打造“长客造”品牌,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和订单支持,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不断提升整车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大力推进规模型企业发展。加强核心配套企业招商,争取更多项目布局长春,在配套装备及零部件“缺链、断链”环节加强对国际、国内相关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到2025年,实现整车新造5000辆、动车组1000辆产量、城铁车(含出口)4000辆产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4. 光电信息产业。围绕“屏、光、芯、智、星”等光电产业重点方向,加大对我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领先的技术和拳头产品的宣传力度,支持光电企业产品创新,品牌升级,围绕显示屏、照明灯具、传感器、激光器、消费电子、卫星等领域,重点打造一批吉林电子信息制造业品牌,提升我市光电企业在国内外知名度,通过品牌效应促进光电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政策支持。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利用中央、省级项目扶持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综合采用财政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产业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创新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者投资长春市重点发展产业。吸纳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建立政策调整和退出机制,确保政策实用管用、稳定连续。(责任单位: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产业、产地、企业的生产要素配置,建设和完善物流网络、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围绕新建新增产业项目,依据规划对供电、供水、供热、供天然气等要素进行配套规划,确保产业项目按期达产、达效、达量。强化政府在生产要素保障方面的协调和服务作用,整合全市优质资源,加强各单位之间沟通衔接,主动精准高效服务企业,解决制约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品牌发展。(责任单位: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人才保障。完善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加快推动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落实,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三大品牌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吸引高层次海内外高新技术专业人才团队。支持吉林大学红旗学院建设,支持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人才基地建设,大力培养特色产业发展所需高级技工。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为我市品牌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责任单位: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长效机制,为建立标准、构建体系、参加认证等品牌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保障品牌培育、宣传推广、日常监管等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质量监管。要以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使用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突发事件应对为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对整个品牌打造和创建全过程实施综合监管,保障吉林区域品牌建设平稳有序推进。(责任单位: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