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政办〔202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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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监管,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长春市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市直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场所)集中开展安全整治,努力消除养老机构(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持续安全运行,推动养老服务平安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要将养老机构安全纳入重要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把日常监管、排查隐患、问题整改、关停取缔等任务落实到人,确保本辖区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二)部门联动原则。民政、公安、消防、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在市政府统筹调度下,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分类整治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根据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备案条件等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坚持做到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三、整治对象及重点
此次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象包括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和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场所)。整治内容涉及消防安全、监管安全、运行安全等三大类20项内容。
(一)消防安全类。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要配齐,并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符合要求。
2.严禁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及插排长时间连电以及老人违规使用电褥子、电饭锅、电水壶、热水器等用电设施。
3.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老人在房间吸烟。
4.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配置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
5.房间外墙门窗不违规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
6.对职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消防及逃生应急演练。
7.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8.消防制度落实、危险源监控以及安全管理档案台账健全规范。
(二)监管安全类。
9.养老机构要依法取得并悬挂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消防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登记证书事项发生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监管工作计划,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安全管理标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1.建立完善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大隐患整改工作督促力度,强化预防控制措施。
1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监管清单。
13.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监管体系,每个楼层、每个房间都要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运行安全类。
14.养老机构应当在出入口、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15.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清洗。
16.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17.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监护人。
18.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19.养老机构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0.落实值班值宿及定时查房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加强夜间巡查。
四、整治方法及步骤
此次全市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18日)。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并下发实施方案。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召开会议,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大此次专项行动宣传力度,“两台一港”要跟进报道。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19日-10月29日)。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时限,限期整改;经过整改达到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符合备案标准,各类证照齐全后及时到民政部门申请备案;对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餐饮安全、环境安全等存在重大隐患,且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养老机构(场所),经营人员要妥善安置入住老人,自行关停。
(三)关停取缔阶段(10月30日-11月10日)。充分发挥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民政、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专项监管部门以及各乡(镇)街要密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联动原则,对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场所)逐一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养老机构(场所),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集中关停取缔。入住老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经营人员妥善分流安置入住老人,可以动员家属将老人接走自行安置,也可建议家属将老人安置到已备案的养老机构,确保关停取缔工作平稳进行。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察力度,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治要跟踪督办,推动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治落实到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无回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同配合,各乡(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榆树电视台、电台、信息港要及时宣传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的做法。同时,通过向养老机构(场所)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养老机构经营者、入住老人和家属了解此次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支持这次专项行动。
(三)严格执法,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各乡(镇)街要密切配合、合力出击、协同作战,从严惩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现象发生。
(四)建立机制,常抓常管。各乡(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将养老机构安全整治纳入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严防关停取缔的养老机构“回潮”,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市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养老机构安全整治的协调、调度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排查工作不细致导致隐患整治不彻底,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