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府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人民政府关于关停部分人员聚集性场所和从严农村疫情防控管理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1-01-17 10:34 来源: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榆政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一、暂时关停部分人员聚集性场所

          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及各电影院、影吧、网吧、KTV、歌舞厅、游戏厅、麻将馆、棋牌室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市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跆拳道馆、健身馆(房)、篮球馆、排球馆、乒乓球馆、台球室等人员密集型体育健身场所;洗浴、按摩院、美容院、足疗店、茶馆等人员密集型休闲养生场所;停止举办各类节庆、演出、展览及其他聚集性活动。停止各类办班、培训、讲座等活动;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单位暂停经营团队旅游业务及旅游产品,已出行旅游团队需做好游客健康防护工作。

          同时,全市商超、宾馆、旅店、理发店等开放的民生需求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要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规范和要求,在入口处设置醒目的佩戴口罩标识,安排专人对进入其场所的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并要求出入人员佩戴口罩,严格做好防控工作。

          二、全面从严农村疫情防控管理

          各乡(镇)街所有村屯实行外来和返乡人员登记式管理;省内及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榆人员应于抵榆前3日提前向目的地村委会如实报备,抵达目的地后,要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立即到乡(镇)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严禁农村聚集性活动,实行“红事停办、白事从简”,有白事的家庭要向所在村委会报备,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做好必要的防控措施。严禁聚集性娱乐、聚餐等活动;严禁举办各类辅导班,严禁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线下营销直销活动;加强农村集市管理,严禁举办节庆促销、惠民购物等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各类活动;乡村药店、诊所要严格执行市级相关管控规定;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相关要求

          按照“行业+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各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域内所有行业的监管,要求关停而未关停的,立即关停。民生需求场所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的,立即停业进行整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和个人,由各行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不听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各关停场所恢复开放时间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bst365官网_3654687_bt365投注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7日